无论是BAT巨头,还是新兴创业公司,新媒体已经成了商品和品牌传播的第一选择,但无数公司花了钱,耽误了时间,却没任何成效。
市面上的成功案例永远是其他人家的商品。
但所有皆有法则,学会了新媒体的这三条诀窍,你也能刷爆朋友圈。
提炼商品的需要或痛点是基础无论做任何商品和事件,传播的原点就是找到用户的诉求点,去探寻这个内容或商品里可以真的打动用户,引起用户传播的契机,这就个是传播的核心。
对于这个契机的判断标准是,它是不是拥有一个独特属性,能否能解决大家的某一个需要,或切中用户的某一痛点,这个点是不是承载对用户进行足够的传播。
像faceU,它解决的需要就是用户那种好玩、爱美、虚荣;像贪吃蛇,它的痛点可能就是打发无聊时间,满足碎片化时间的娱乐需要。
在整个传播枢纽上,重点是找到精确的传播要素。
新媒体传播跟其它媒体不同,假如拍个电视剧,你可以慢慢的讲故事,有层次结构的展示你要传播的内容,但在新媒体上,内容是碎片化的,无论是微博也好,还是短视频也好,传播所承载的信息喝时间是有限的,用户与商品之间交流的场景也是非常有限的。
因此对传播的需要是,尽可能做到简单垂直,不要同时说不少事情,所有些推广要素低于三个,基本是一个点或者两个点是比较合适的。
明确这个商品要解决那些问题,尽量简单的把它呈现出来。
传播的表现形势是重点传播时有个特别应该注意的地方,那就是媒介及传播形式上不要超越商品本身,以免喧宾夺主。
前阵子腾讯动漫,做了一个薛之谦的H5传播页面,刷爆了朋友圈。
不少人看了之后都会感觉真是特别酷的一个活动,引起了不少人转发。
但传播之后在在 App Store 总榜排名基本没什么变化。
热门的宣传与商品下载量的巨大反差,说明并没切中用户的需要,传播没打动用户。
事后和几个看过的用户聊天,大伙说薛之谦的那个H5表现非常有趣,但具体是哪种产品,极少有人记得,尽管腾讯动漫在里面植入三到四次,但最后的印象还是非常平淡。
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之前给一个念书软件做传播,它里面有一个系列的小说和动漫。
传播的诉求点特别简单:第一,这是一款免费看小说动漫的App;第二,它里面有目前最火爆的作品,譬如说锦绣未央。
就这两个诉求点最后呈现的数据,大概带来10%左右的阅读到激活的转化。
对用户来讲,太花哨的表现形式,会成为传播噪音,在某种程度上会减少用户对与商品的理解。
但当一个好的商品诉求点,加上一个特别夸张的一个表现形式,两者可以可以完美结合的话,譬如faceU,那这个事情就能产生绝佳的成效。
假如没办法完美结合的时候,用户注意力会非常快被形式吸引走。
当用户会觉得薛之谦比腾讯动漫更吸引他的时候,他会重点去看薛之谦,而不会去关注腾讯动漫。
反观腾讯一款商品每天P图,它在几次的传播过程中把控的就最好。
首次传播事件是用武媚娘传奇做了一次武媚娘妆,将时尚热门与商品完美的结合带来了非常不错的市场反馈,之前那个哭脸,也得到了很好的转化。
之前新世相与航班管家的逃离北上广的活动,原本是对于航班管家的一个的品牌活动。
行内的人都感觉新世相给航班管家做了一次非常酷的推广。
新世相在传播里形式和公关同样也有喧宾夺主的状况,分散了用户的注意力,我认为对于品牌广告主而言,或许并非一次完美的事件。
另外,滴滴丢书的状况也是一样,对于用户而言,了解是新世相发起的一个1000本书的一个丢书活动,这个活动与滴滴有哪些关系并不清楚。
所以品牌方要了解,自己去给用户传递的是什么信息。
当一些活动内容大于品牌本身的时候,用户的注意力会集中在活动内容,忽视到商品,对于品牌主而言,这种传播的价值可见一斑。
选择适合的表现形式,集中用户的注意力到你要传递的信息上。
媒介的结构和传播时间是核心整个媒介的结构,会决定整个病毒式营销的影响会有多大。
所以选人、选平台,选机会都非常重要。
在做娱乐推广或者电影推广时,有一些非常有趣的细节。
传播的用户会分为三类:第一类是超级KOL:有超级建议领袖有哪些用途。
这个特别是在做faceU案子的时候,体现很明显。
第二类是活跃分子:一些比较积极的用户,他不是那种可以树旗帜的,但他们追逐时尚、热衷推荐,可以理解成用户里面的活跃型推荐型人格,他不拥有明星人格的属性,但他拥有网络红人人格的属性。
第三类就是吃瓜群众:大众对于时尚事件的追求是盲目的,当所有人都在谈论一件事情的时候,普通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好奇、急于知道热门,预防自己信息落后。
第一是选人:从媒介选择上,一般会去选择超级建议领袖。
这个建议领袖,需要对于核心用户、种子用户有比较大的影响力。
同时要去挖掘核心用户、种子用户。
当媒体的声音大于用户独立考虑的时候,在这样的情况下,用户非常快会完全失去独立考虑,他第一时间考虑的是怎么样追逐这个时尚,而不管需要还是无需。
无论是好奇还是跟随等层面上,他会去陷入到传播这个圈子里。
像faceU这个案例,就是从选对了明星角色引燃的。
当时选的明星是去年年底最热门的《太子妃升职记》主演于朦胧。
第二选择的是湖南卫视的主持人维嘉。
维嘉对于明星团体、网络红人、偶像团体的影响力非常大,喜欢维嘉或关注维嘉的人,本身有非常大一批就是明星,还有一些湖南卫视培养出来的小网络红人与一些湖南卫视重度用户,这类用户和faceu的种子用户高度重合,维嘉在他们中形象跟信用背书非常高,可以帮商品更迅速的完成第一阶段的传播。
在faceU的传播案例里面,从一个超级核心用户引燃的角度来看,维嘉和于朦胧是最好的组合。
于朦胧代表的是最潮敢于尝鲜的互联网用户,维嘉代表的是超级建议领袖,他们的组合可以帮助商品更迅速的完成第一阶段的目的:建议领袖发生与影响活跃分子。
第二,选择媒介平台和活跃帐号:选媒介平台的时候,拿了Questmobile的数据,针对社交平台上的KOL的从高到低,梳理一遍。
短视频第一平台是快手,社交媒体第一是微博,QQ空间和贴吧的95后同样占比非常大,核心是这四个平台组合去推。
微信由于封闭性太强,传播本钱非常高,所以没重点去选微信。
没什么平台对所有用户都合适,要依据场景做判断。
美拍电子商务实际转化的比例整体要好一些,缘由就是美拍的用户结构,比其他短视频平台调性更高,但对于大部分泛娱乐商品来讲,它不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传播媒介。
对媒介与媒介结构的把控,是比较要紧。
当KOL选取完后,选取平台的活跃用户,这两部分双重把控是基础。
最后一部分就是媒体这部分的发声,从非公关角度而言,就是推广号。
当推广号全部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,在用户认知层面开始炒热,这时公关的同步发声跟进,这个帮助用户信赖层面打造。
这三方面的结合可以帮助品牌在某个阶段整体得到一个爆发。
第三,时间节点的选择:当时刚好是处于12月到1月,本身就是一个网络营销推广的黄金期,由于立刻考完试之后学生松懈,然后城乡流动人口再一次迁徙,回去之后大伙会讨论玩什么游戏,看什么剧,这一年发生啥事,刚好在这个时间段里面特别合适去做这类传播。
基本上就这么几个原因,社交媒体的机会传播还是蛮要紧的。
OPPO前阵子换代言人,投了很多广告,但刚好遇见林丹出轨,削弱了品牌的传播。
综合上来讲,从整个内容传播的成效和步伐来看,商品本身大概占40%,媒介选取、传播时间节点等把控可能各占30%,这三点都都非常重要。
在BAT里面,对于传播这件事情,内部还比较看重的就是腾讯,可以看出,他们对这件事情有独立的想法,市场部在用心做这件事情。
所以他们确实做出了一些很好的案例。